发布时间: 2021-03-04 16:21:17 信息来源: 广东省教育厅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我省2021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强服务”)60000万元的分配方案及绩效目标(见附件1、2)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1年3月4日至3月10日,共7天。
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电话:020-37627905,传真:020-37627457。
★附件1:资金安排表
★附件2:绩效目标表
广东省教育厅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