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1-04-27 12:01:34 信息来源: 教育部官网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决策部署,推动教师主动适应信息化、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变革,积极有效开展教育教学,近日,教育部印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面向全国遴选一批地区和高校,开展第二批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推进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教师队伍建设深度融合,为“十四五”时期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提供高质量教师队伍支撑。
《通知》指出,遴选积极性高、具有一定工作基础的地区和高校开展第二批试点,试点建设要确保方向、协同建设、创新机制、突出特色。通过整体规划、整合资源、加大投入,深入推广宁夏回族自治区和北京外国语大学首批试点经验,充分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优势,以新理念、新技术、新模式、新机制,聚焦教师队伍建设突出问题,探索人工智能助推教师管理与评价改革、教师教育改革、教育教学创新、乡村学校与薄弱学校教师发展,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与教师队伍治理能力,服务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
《通知》提出,各地区试点可聚焦开发教师智能助手应用、创新未来教师培养模式、优化教师智能研修、提升教师智能教育素养、建设与应用教师大数据、智能引领乡村学校与薄弱学校教师发展等6个方面开展;各高校试点可围绕创建智能教育环境、建设教师智能教育体系、加强教师大数据建设与管理、服务地方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等4个方面开展。
《通知》强调,各地要做好组织引导,利用“国培计划”、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等项目资源,做好试点经费保障。教育部将通过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国家级教师队伍建设项目资源,为试点工作提供必要支持。组织专家组为试点单位提供咨询指导,并将采取专项调研指导和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试点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和试点验收,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