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申报主要面向职业高等学校间的校际合作,以及职业高等学校与普通高等学校间的校际合作项目,具体包括联合培养、教师互聘、协同创新、资源共享、合作交流等五个方面。每类项目每校限报5项。
全国职业教育大会召开以来,教育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和孙春兰副总理在全国职业教育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稳步有序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现将部分省份的做法成效予以编发,供参阅。
公示时间为2021年8月6日至8月12日。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实名反映。我们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公示期为8月5日至8月11日,其间如对推荐人选和集体有异议,请实名向我司书面反映。
公示时间为2021年8月3日-8月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我司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请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我司将予以严格保密),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将在天津市举办。
详情如下
各推荐单位于2021年9月30日前将典型案例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邮寄至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产教融合专业委员会。
公示期内,如对项目遴选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司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教育部与德国等欧洲职业教育模式先进国家行业龙头企业联合实施中德先进职业教育合作项目(Sino-German Advanced Vocational Education,简称SGAVE项目)。
近年来,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成人开展的各种非学历教育培训(以下简称社会成人教育培训)发展迅速,对于促进全民终身学习、建设学习型社会起到了积极作用。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21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年度课题评审更加突出立项课题的导向作用和服务大局能力,立项国家重大招标课题8项,超过往年立项率50%以上。
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反映,并提供相应证据,以便调查核实。
拟确定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培育项目215个
近日,人社部印发通知,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内容如下: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等12所高职各有1个项目拟获立项,表现出色。
高职组“智能财税”赛项的承办地由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广州天河校区更换为湛江市奥体中心,其他2个赛项的承办地不变。请大赛相关人员按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准备参加比赛,确保比赛顺利进行。
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包括专科、本科)均须按要求上传平台数据。因撤销备案、停止招生、数据涉密等原因不能按要求上传的学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须于2021年10月31日前将学校名单及情况说明函报我司。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决定在全省实施2022-2023学年“职业院校兼职教师特聘岗计划”
为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标准体系,规范和加强实训教学环节,我部组织制定了《高等职业学校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等32项职业教育教学标准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成立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的通知》(教人厅〔2021〕2号),即日起启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发文代字“教监管”及“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印章。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我部决定在“十四五”期间组织实施“技能中国行动”。现将《“技能中国行动”实施方案》印发各地,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经过组织申报、初评推荐和国家评审等程序,拟奖励首届全国优秀教材1000种(基础教育类200种、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类400种、高等教育类400种)、全国教材建设先进集体100个、全国教材建设先进个人2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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